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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增殖实验站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时间:2020-12-28 14:22来源: 作者:营口站办公室 点击:
​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又值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站全体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营口站对全体职工通知如下:一、全体职工因公或因私需要离营或返营人员请提前报告本部门负责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返)营。从沈阳市和大连市来(返)营人员,请提前了解我市当地防控要求;离(返)营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离(返)营,应主动配合我市相关防控措施。二、近期全体职工如无紧急特殊情...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又值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站全体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营口站对全体职工通知如下:

一、全体职工因公或因私需要离营或返营人员请提前报告本部门负责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返)营。从沈阳市和大连市来(返)营人员,请提前了解我市当地防控要求;离(返)营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离(返)营,应主动配合我市相关防控措施。

二、近期全体职工如无紧急特殊情况,不要前往大连市、沈阳市、及北京市顺义区、朝阳区等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

三、即日起,大连市金普新区等中高风险区域离(返)营职工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离(返)营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四、其他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离(返)营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和部门负责人报备,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需第一时间接受一次核酸检测,并提供七日内核算检测报告至部门负责人。

五、请全体职工持续关注大连市、沈阳市、北京市等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发布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及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疫情防控通知。

六、请全体职工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用公筷、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七、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进入重点场所要主动提供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筛查。全体职工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全程佩戴口罩,就诊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14天内的旅行史、接触史,便于及时排查。

九、请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国家、辽宁省及营口市疫情防控通知要求。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营口增殖实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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